本标准是对OB/T 3898—1999《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的修订。 本标准与OB/T 3898—199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关于“稳定状态”的定义,删除了“调温装置”的定义; ——增加了6.1“试验的一般条件”和6.2“试验用仪器、仪表”: ——将第3章“型式和基本参数”修改为第4章“型号命名”,其中增加了名称代号、派生代号等; ——原第4章“技术要求”修改为第5章“要求”,其中原标准4.2“器具的规格、尺寸”修改为5.2“尺寸及形状误差”,并对尺寸误差做了具体的规定; ——修改了电源线长度的定义及长度要求: ——增加了关于电热毯电磁辐射的要求; ——提出了关于电热毯、电热垫安全使用年限的要求; ——删除了关于“无线电干扰和电视干扰的抑制”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