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中心著 作者简介: 作品:《2009公务员录用考试随身练系列:法制版:申论写作精要》《法律常识记忆通-(法制版)》《2009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历年真题新解 - -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2009-申论经典集训-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制版)》《2009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战教材-法律基础知识》 |
第一部分,基本理论 根据公务员考试的特点,应考人员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了解法学当中的一些基本概念、观念和原则,其目的不是为了对法律问题具备深层次的理解,而是为了获得以下三种能力:第一,掌握法律中的“常识”,直接解答有关考题;第二,在阅读、记忆重要法条的过程中,辅助考生读懂法条,较为准确地把握法条中的信息点,从这个角度说,基础理论指导的内容是本书下一个部分的准备或导言;第三,在答题过程中,能够运用多种技巧性的答题策略——因为许多解题的技巧都以考生具备一定的基本概念和思考方向为前提。 因此,本部分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法学中共通的概念和原则;(二)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三)我国法律制度中的部分基本规定。 一、法理学 (一)法律 1.“法律”。在我国,“法律”这个词既是一种总称,也是一种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当“法律”一词出现在我国的正式法律文件中的时候,它一般都特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等。这种意义的“法律”是我国正式法律渊源中的一种(参见下文“法律渊源”部分)。与此同时,“法律”一词又用来表示一种泛称,它指的是由相关国家机关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制定出来的规范性文件。在法理学中,法律一词主要是在这种通称的意义上来使用的。 2.法律要素。法律要素,或法的要素,指的是法是由哪些基本成分所组成的。按照通说,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三个要素。 (1)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指的是具有一定逻辑结构、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标准。其基本的结构可以表达为:如果出现某情况,则发生某种法律上的后果。这一基本表达包含着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这个结构可以分解为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部分。 假定(条件)指的是:第一,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包括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地域范围)对哪些人生效;第二,行为主体的资格(国籍、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等等)。 …… 更多 |
第一部分 基本理论 一、法理学 二、宪法 三、行政法 四、民商法 五、刑法 六、劳动合同法 第二部分 1000个精选备考条文 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部分 历年真题解析 (一)2007、2008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 知识真题详解 (二)2002—2006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 知识真题简析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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