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文件)的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可供水轮机进水液动蝶阀选型、招标、订货、签订合同条款或技术协议使用。本标准未规定的事项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运、周谊爽、张军仿、钱小玲、刘静、李扶汉、戴康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5 技术要求与保证 6 供货范围与备品件、专用工具 7 检验、试验、评定及验收 8 图纸与资料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0 安装、运行及维护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标准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常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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