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针对火力发电机组全范围培训型仿真机的设计、开发和使用而制定。对于其他类型的火电机组仿真机,其所涉及的内容本规范也作了相应规定。 本标准与水电仿真机技术规范、变电站仿真机技术规范在编写体例上保持一致,并采用相同或相似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华北电力大学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北电力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工程学院、河南电力仿真培训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兵树、马永光、冷杉、董学育、白天池、马进。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机组仿真机的仿真范围、基本技术要求、性能指标、验收测试项目和技术资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火力发电机组为仿真对象,以火电机组主控制室运行人员培训为主要目的的仿真机。包括常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发电机组仿真机、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仿真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仿真机等。 |
前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仿真机构成要素 4 仿真机技术要求 5 性能指标 6 测试 7 资料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火电机组仿真系统的分类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火电机组仿真系统的分类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火电机仿真机典型故障仿真要求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火电机仿真模型技术要求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火电机仿真机应用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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