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文《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蓄能发电厂、葛洲坝水力发电厂、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集团公司。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叶钟黎、王润玲、汪志强、罗仁彩、杨浩忠、郑琳。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4 高压试验仪器仪表设备 4.1 交流耐压试验设备 4.2 直流高压试验设备 4.3 介质损耗因数测量设备 4.4 绝缘电阻测试设备 4.5 其他 5 计量检定用仪器仪表设备 6 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系统调试用仪器仪表设备 6.1 继电保护及电气安全自动装置 6.2 计算机监控系统 6.3 励磁系统 6.4 机组和辅助设备系统的自动操作及水力机械保护 6.5 其他 7 特殊情况水电厂试验仪器仪表设备的配置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水电厂主要电气试验仪器仪表设备配置清单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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