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文)的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85水电电规设字第71号文)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
前言 1 范围 2 总则 3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3.1 概述 3.2 电力系统 3.3 热负荷分析 3.4 燃料供应 3.5 建厂条件 3.6 工程设想 3.7 环境和社会影响 3.8 厂址方案与技术经济比较 3.9 初步投资估算及财务与风险分析 3.10 结论及存在的问题 4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与附图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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