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5《包装容器钢桶》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208 L、210 L和216.5 L全开口钢桶; ——第3部分:212 L、216.5 L和230 L闭口钢桶; ——第4部分:200 L及以下全开口钢桶; ——第5部分:200 L及以下闭口钢桶。 本部分为GB/T 325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OB/T 325-2000((包装容器钢桶》中第5章要求。 本部分与GB/T 32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产品分类中增加了开口锥型钢桶; ——未规定具体的规格尺寸; ——桶身与桶顶、桶底的卷封型式改为二重卷边、三重卷边两种。 本部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常熟市福申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依军、朱丽萍、卢明、梅建、凌建忠、王凤玲、高妹芬。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25-1964、GB/T 325-1984、GB/T 325-1991、GB/T 32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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